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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04-18 15:30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广西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推动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工程为主要抓手,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强化邮政快递基础网络、畅通跨境寄递通道、激发资源要素活力、延伸服务领域链条、促进产业深度协同,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邮政快递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深入城乡、联通国际、智能高效、安全绿色的邮政快递服务网络,实现村村通快递;建成一批布局较为合理、功能较为完善、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快递物流园区,有效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跨境寄递通道更为顺畅;吸引一批大型快递物流企业的区域总部、物流枢纽中心落户广西,产业辐射带动效应不断增强;全区邮件快件业务量达到16亿件,行业业务收入超过230亿元;邮政快递服务时限水平持续改善,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用地保障。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邮政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物流园区、现代服务业、物流业、电商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快递物流园区、邮件快件处理中心、邮政快递网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智能投递终端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审批(核准)快递物流项目用地时,适当放宽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产生效益的限制条件。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以及现有客货运站场,建设分拨、仓储、配送中心,实现邮政快递业相对集中、大型车辆从主要交通干线就近入园的目标。各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人民政府在建设物流、电商、服务业等产业集聚区和园区时,要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邮政快递业用地,并能够满足邮政企业、3个以上品牌快递企业仓储及处理需求。优先将邮政快递企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安排入驻上述集聚区或园区,与园区内其他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和建设资金,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在场地使用、运行管理等方面给予协调保障。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邮政快递网点与农村各类场站资源共建共享,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交通运输、供销、商贸流通、电信等单位加强合作,构建“一站多用、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寄递物流新模式,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通道。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销售、流通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社,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城市寄递末端服务能力。鼓励邮政快递企业自建或与社会第三方企业共同建设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与社区、园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其他企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升寄递末端服务能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或社会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智能投递终端,将智能投递终端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与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统一建设,重点在园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住宅小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以及人口密集区进行布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等学校、旅游景区、写字楼和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为邮政快递企业收投邮件快件提供场地及临时停车、代收保管、免费通行等便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邮政快递绿色通道及接驳场所建设,综合运输枢纽在设计阶段要统筹考虑邮件快件处理需求,形成高效便捷的邮件快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通道。推动新建或改扩建机场为航空邮件快件中转、分拨及运输合理分配空侧场地资源,实现中转、海关监管、安检、航空板箱装卸一体化操作。鼓励增开广西至重点市场所在城市的跨境全货机航线,推动航空运力向邮政快递业适当倾斜。建设高铁物流基地,推动邮政快递业加快融入高铁物流建设,支持发展高铁快运和电商快递班列。支持国际货运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运输合作,提升寄递企业跨境运输能力。推广多式联运,推动公路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带动相关产业集聚。支持在有条件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布局无人机起降场地,保障寄递服务通达与时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5.推动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推动重点快递企业在南宁市设立面向东盟的区域总部,引导跨境电商和跨境要素资源集聚,将南宁市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对把区域总部、航空货运枢纽、大型邮件快件处理中心设在广西的邮政快递企业和为区内邮政快递业转型升级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产业联动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支持发展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网红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邮、警邮、法邮、税邮、医邮合作。大力支持邮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2022年6月底前,全区建设不少于3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不少于1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支持邮政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制供应链库存管理、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扶持培育邮政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支持邮政快递服务会展业和旅游业,通过“参观购物+寄递服务”模式,拓宽本地产品销售渠道。(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西税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跨境寄递服务能力。推进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的邮政快递企业合作,加快建成连接中国与东盟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效益最优的跨境寄递大通道。实施“快递出海”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快件监管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制造企业协同“走出去”,在建设境外寄递网络、海外仓及处理中心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推动将邮件快件处理中心等跨境寄递设施纳入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发展规划。促进海关、外汇管理、税务、商务、市场监管、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对依法开展跨境寄递业务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缩小广西与沿海发达地区在通关、运输时效等方面的差距。(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南宁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广西税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动服务模式变革,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智能终端、自动分拣装备,依靠科技手段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降本增效,提高服务质量。将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与制造企业合作共建项目纳入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制造企业联合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行业高效能治理。

9.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级、市级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或者建设邮政业安全中心,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支持在业务量较大和有条件的县设立邮政监管机构承担监管职责,提升寄递安全监管水平,自治区、市县财政支出责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4号)要求予以保障。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建立邮政管理、公安、安全等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管控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快递许可领域政务服务,对注册地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企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可免提交场地使用证明材料。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办快递末端网点,由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无需办理快递末端网点营业执照。自治区级、市级全面启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预约寄递服务,末端网点备案回执实现在线下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管理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规范和优化车辆通行管理。全区各市、县要积极落实邮政快递服务车辆通行政策,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前提下,对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的邮政快递服务车辆适当予以通行、停靠便利。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城市运输作业和环保要求的新能源车辆,推动邮政快递服务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加强邮政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建立邮政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不同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推进邮件快件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严控电商产品过度包装,全面推广使用“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推动全区邮政快递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动将邮政快递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高等学校、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快递包装回收设施。支持邮政快递业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全区各级快递协会要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督促行业内企业强化内控管理、规范业务经营,严格落实邮政快递服务各项行业规定和标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推广服务承诺制,重点提高偏远地区服务质量。推动快递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加强新业态新形势下快递从业人员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自治区总工会,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快递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行业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14.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统筹培训资金,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探索适合邮政快递工作特点的培训形式,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鼓励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全区邮政快递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参与各类创建及评比表彰活动。鼓励区内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邮政快递相关专业,加强校企合作,与邮政快递企业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总工会,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督促企业依法与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督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切实维护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法落实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支持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邮政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工作环境,完善邮政快递网点建设标准体系,改善网点卫生条件和服务功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在劳动权益、生活帮扶等方面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提供支持,努力打造关爱、尊重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纳入行业典型及劳模评选范围。(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邮政快递业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在服务生产、促进消费、畅通循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双重管理”要求,完善属地管理和双重保障机制,重点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相关规划、政策制定和快递物流园区、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资金整合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推动广西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邮政快递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政策扶持。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推动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推动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督导、评估工作,必要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邮政快递业政务服务和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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