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至此,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负责同志就“东数西算”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请介绍下实施“东数西算”工程的背景
答: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算力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力,成为全球战略竞争的新焦点。截至目前,我国数据中心规模已达500万标准机架,算力达到130EFLOPS(每秒一万三千亿亿次浮点运算)。随着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持续渗透,全社会对算力需求仍十分迫切,预计每年仍将以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算力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推动算力建设,将有效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数据中心大多分布在东部地区,由于土地、能源等资源日趋紧张,在东部大规模发展数据中心难以为继。而我国西部地区资源充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丰富,具备发展数据中心、承接东部算力需求的潜力。为此,要充分发挥我国体制机制优势,从全国角度一体化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二、问: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优化供需、绿色集约和互联互通,具有多方面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升国家整体算力水平。通过全国一体化的数据中心布局建设,扩大算力设施规模,提高算力使用效率,实现全国算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二是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加大数据中心在西部布局,将大幅提升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就近消纳西部绿色能源,同时通过技术创新、以大换小、低碳发展等措施,持续优化数据中心能源使用效率。
三是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数据中心产业链条长、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强。通过算力枢纽和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将有力带动产业上下游投资。
四是有利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通过算力设施由东向西布局,将带动相关产业有效转移,促进东西部数据流通、价值传递,延展东部发展空间,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三、问:实施“东数西算”工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
(一)推动全国数据中心适度集聚、集约发展。通过在全国布局8个算力枢纽,引导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向枢纽内集聚,形成数据中心集群。发挥规模化、集约化效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整体算力规模和效率,带动数据中心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在算力枢纽之间,打通数据高速传输网络,强化云网融合、多云协同,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加快实现全国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优化供需、绿色集约和互联互通。
(二)促进数据中心由东向西梯次布局、统筹发展。一方面,加快推动数据中心向西大规模布局,特别对于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对网络要求不高的业务,可率先向西转移,由西部数据中心承接。另一方面,受限于网络长距离传输造成的时延,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因素影响,西部数据中心并不能满足所有算力需求。一些对网络要求较高的业务,比如,工业互联网、金融证券、灾害预警、远程医疗、视频通话、人工智能推理等,可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枢纽布局,枢纽内部要重点推动数据中心从一线城市向周边转移,确保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实现“东数西算”循序渐进、快速迭代。为坚决避免数据中心盲目发展,在当前起步阶段,8个算力枢纽内规划设立了10个数据中心集群,划定了物理边界,并明确了绿色节能、上架率等发展目标。比如,集群内数据中心的平均上架率至少要达到65%以上,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要有显著提升。通过多方指标约束,促进集群高标准、严要求,最小化起步。对集群发展情况将进行动态监测,科学评估集群算力的发展水平和饱和程度。结合发展情况,今后还将不断优化完善布局,适时扩大集群边界或增加集群,论证新设算力枢纽,实现算力统筹有序、健康发展。
四、问:下一步,如何加快构建“东数西算”一体化的算力体系?
答: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一体化推进算力优化布局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提升8大算力枢纽的影响力和集聚力,牵引带动全国算力一体化协同发展。
一是加强网络设施联通。加快打通东西部间数据直连通道,打造一批“东数西算”示范线路。优化通信网络结构,提升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的网络节点等级,提高网络传输质量。
二是强化能源布局联动。加强数据中心和电力网一体化设计,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向数据中心供电。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对落实“东数西算”成效突出的数据中心项目优先考虑能耗指标支持。
三是支持技术创新融合。鼓励数据中心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供电、异构算力融合、云网融合、多云调度、数据安全流通等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强对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支持和规模化应用。
四是推进产业壮大生态。支持完善数据中心产业生态体系,加强数据中心上游设备制造业和下游数据要素流通、数据创新型应用和新型消费产业等集聚落地。
支持西部算力枢纽围绕数据中心就地发展数据加工、数据清洗、数据内容服务等偏劳动密集型产业。
建设8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规划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
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长三角枢纽规划设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和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其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芜湖市鸠江区、弋江区、无为市。围绕两个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长三角中心城市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长三角地区算力资源“一体协同、辐射全域”的发展格局。
京津冀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京津冀枢纽规划设立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张家口市怀来县、张北县、宣化区。围绕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北京等地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辐射华北、东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
成渝地区(重庆市、四川省):成渝枢纽规划设立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和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其中,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成都市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重庆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新城、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两个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平衡好城市与城市周边的算力资源部署,做好与“东数西算”衔接。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韶关高新区。围绕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广州、深圳等地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辐射华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
以下为具体批复公告: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请示》(沪发改高技〔2021〕15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长三角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长三角枢纽”)。
二、长三角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供给质量,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长三角枢纽规划设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和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其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芜湖市鸠江区、弋江区、无为市。围绕两个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长三角中心城市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长三角地区算力资源“一体协同、辐射全域”的发展格局。
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25以内,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长三角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3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京津冀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
转来《关于呈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请示》(冀发改高技〔2022〕2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京津冀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京津冀枢纽”)。
二、京津冀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供给质量,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京津冀枢纽规划设立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张家口市怀来县、张北县、宣化区。围绕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北京等地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辐射华北、东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
四、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应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关于生态保护的要求,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丰富等优势,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25以内,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京津冀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3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成渝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重庆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请示》(川发改〔2021〕49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成渝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成渝枢纽”)。
二、成渝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供给质量,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成渝枢纽规划设立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和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其中,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成都市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重庆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新城、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两个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平衡好城市与城市周边的算力资源部署,做好与“东数西算”衔接。
四、天府、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天府、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25以内,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成渝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3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函》(粤府函〔2021〕3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枢纽”)。
二、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供给质量,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韶关高新区。围绕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广州、深圳等地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辐射华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
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25以内,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3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建设方案的函》(甘政函〔202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甘肃省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甘肃枢纽”)。
二、甘肃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三、甘肃枢纽设立庆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庆阳西峰数据信息产业聚集区。要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发展质量,打造以绿色、集约、安全为特色的数据中心集群,重点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算力需求。
四、庆阳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庆阳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甘肃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1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上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请示》(内发改高技字〔2021〕105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内蒙古枢纽”)。
二、内蒙古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三、内蒙古枢纽规划设立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和林格尔新区和集宁大数据产业园。充分发挥集群与京津冀毗邻的区位优势,为京津冀高实时性算力需求提供支援,为长三角等区域提供非实时算力保障。
四、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内蒙古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1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方案(送审稿)的函》(黔府函〔2021〕1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贵州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贵州枢纽”)。
二、贵州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三、贵州枢纽规划设立贵安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贵安新区贵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围绕贵安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存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以支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主,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算力需求。
四、贵安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贵安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贵州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1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建设方案>的函》(宁政函〔2021〕8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宁夏枢纽”)。
二、宁夏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三、宁夏枢纽规划设立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中卫工业园西部云基地。要充分发挥区域可再生能源富集的优势,积极承接东部算力需求,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
四、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宁夏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1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