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将共同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大赛组委会:国家数据局担任组委会主席单位,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作为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由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组建,国家信息中心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轮值牵头单位,负责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工作。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总决赛评审工作(地方分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各地自行组建)。大赛分为地方分赛和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由国家数据局、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由各地方数据管理部门主办或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国家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主办,举办地数据管理部门承办。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的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12个行业领域,对应设置12个赛道,大赛组委会针对每个赛道分别制定赛题指南(详见附件1)。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选择赛道,并结合赛题指南细化赛题。赛题要聚焦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数据要素价值。贯彻节俭办赛原则,支持各地充分依托相关会议等现有平台举办分赛。地方分赛参照大赛组委会统一标准制定评审相关细化方案,向大赛组委会报备后开展具体活动(分赛相关评审细化方案由承办地方分赛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公开发布)。地方分赛主办方负责对参赛团队资格和参赛方案的合规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可配合赛事组织开展赛题宣讲、供需对接、调研交流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为充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地方分赛及有关部门、国家级学会(协会)、企业等有关主体举办的数据类赛事优秀项目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推荐条件详见附件2)。全国总决赛拟于2024年10月举办,通过现场路演、答辩评审等环节,评出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相关特色奖。全国总决赛相关活动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大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1. 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2. 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3. 参赛团队仅能选择一个分赛区报名参赛,并需遵守赛区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得重复参赛。4. 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5. 各地方分赛区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本赛区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6. 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应接受所在分赛区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包括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1. 参赛项目须符合所报分赛区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仅在一个分赛区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2. 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3. 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4. 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5. 在地方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6. 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2)解决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功能、关键技术、数据要素利用方案等。(3)应用价值:具体应用案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2. 相关证明材料。参赛单位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信用情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项目相关的基本资质证明、应用案例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它非参赛单位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3. 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项目评审时需要的介绍材料、可直观展示参赛项目效果的视频、产品解决方案的模型和说明文档等。各地方分赛可自主设立赛区的奖项类别、获奖名额,赛事奖励和权益由地方分赛主办单位另行公布,鼓励各地方政府结合当地产业布局,积极推出产业孵化、人才引进等扶持性政策。全国总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特色单项奖,拟以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发放。其中每个赛道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色单项奖包括最佳技术创新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发展潜力奖、优秀组织奖等,获奖证书盖组委会章。此外,全国总决赛提供以下赛事权益:1. 政策激励: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国家数据局组织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国家数据局相关项目。2. 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大赛媒体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3. 产融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产融合作资源支持。大赛组委会将为其提供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央企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投融资机构对接渠道。4. 供需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供需对接渠道支持。5. 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总决赛优秀获奖团队可申报各地方分赛主办单位提供的相关人才招引项目。6. 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等活动。大赛唯一规范名称为“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涉及到大赛名称描述时,需对外使用准确标准名称;如涉及需体现当届组织架构时,应完整表述组织架构中各机构全称,不得增删。地方分赛的规范名称为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分赛(“*”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字需一致完整使用,不得拆分使用。地方分赛各相关单位有义务通知媒体、设计等所有对外信息输出部门使用正确名称。大赛组委会为大赛标识的所有人,国家数据局为大赛标识的管理单位。为做好大赛筹办和推广工作,大赛组委会可授权特定实体(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承办单位等)使用大赛标识,使用人超范围或违规使用大赛标识的,大赛组委会有权撤销授权,地方分赛应使用大赛组委会对外公布的统一标识,并遵守大赛标识使用规范。大赛标识在任何情况下均需完整使用,不得修改、联用。未经大赛组委会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与大赛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不得将大赛名称、大赛标识等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上,不得用于任何形式、任何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不得实施其他可能使人认为其与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大赛组委会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作品公示和举报制度。获奖作品公示范围和时间:在国家数据局官方渠道公示获得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的作品,公示期为7天,供各界监督、评议。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为保证赛事公益性,大赛各地方分赛、全国总决赛均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方分赛主办单位对本赛区组织机构设置、经费募集使用等工作负责,加强赛事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项请通过国家数据局官方渠道查询。
联系方式:
房毓菲 010-68558735,15120000822
赵剑男 010-63906958,18758895932
高 飞 010-68209014,15911111324
哈 杨 010-88681690,186003108212. 2024年“数据要素×”全国总决赛推荐审核方案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赛道一:数据要素×工业制造领域赛题指南
1.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推动制造高端化发展:数据驱动型创新研发模式,基于设计、仿真、实验、生产、运行等多维度数据实现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推动制造高端化发展。2.提高工业制造决策科学性,降本提质增效:完善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和利用,在生产制造和企业运营主要过程采用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实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效益提升的多重目标。3.提升服务型制造能力: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采集,整合设计、生产、运行数据,增强高端化生产性服务能力,提升产品可靠性和运行性能,增强产品用户满意度。4.稳固产业链供应链,强化价值协同:促进产能、采购、库存、物流等不同制造环节,以及供应链上下游等数据共享和可信流通,探索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区域间制造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1.促进农业生产数智化水平提升:通过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农事作业、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市场等各类数据,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服务企业提供农业生产数智化场景支撑,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率。2.促进农产品追溯管理能力提高:通过融合利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加工、质检等各种数据,支撑农产品追溯管理、精准营销。3.促进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能力提高:通过综合利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等数据,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智慧种养、智慧捕捞、产销对接、疫病防治、行情信息、跨区作业、一站式采购、供应链金融等创新数据和信息服务。4.促进培育以需定产新模式:通过融合分析应用农业和商贸流通数据,提升农产品供需匹配能力。5.促进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提高:通过综合利用产能、运输、加工、贸易、消费等数据,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粮食、生猪、果蔬等重点领域,提供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农业监测预警服务。1.加强数据融合分析利用,增强产业协同效益:加强电商平台与各类商贸经营主体、相关服务企业深度融合,依托客流、消费行为、交通状况、人文特征等市场环境数据,打造集数据收集、分析、决策、精准推送和动态反馈的闭环消费生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数据融合,整合订单需求、物流、产能、供应链等数据,优化配置产业链资源;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商贸企业依托订单数量、订单类型、人口分布等数据,主动对接生产企业、产业集群,加强产销对接、精准推送。2.实现新业态创新发展:拓展新消费,推进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等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各类商圈创新应用场景,打造特色品牌,培育数字生活消费方式。3.提高行业国际化服务能力与竞争力:通过交易、物流、支付等数据融合利用,提升跨境电商及相关企业供应链综合服务、跨境身份认证、全球供应链融资等能力,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1.提升货物运输贸易效能和便利性:融合地理空间、卫星遥感、北斗定位导航、气象等数据提升运输和贸易效能,降低处理复杂度和操作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推进物流、结算、保险等货物贸易数据共享互认,促进贸易便利化。2.提升客运效能、便利性和驾乘体验:融合跨领域多维度数据,提高旅客运输效能,提供高效、便利的出行服务,提升自驾驾驶员及公共交通乘客的出行体验。3.提升交通运输安全:融合“两客一危”、营运车辆行为、事故统计等多维数据,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交通工具设施传感和数据采集,融合运输线路和空间数据,提升交通运输可靠性和安全性。4.自动驾驶创新发展:融合行驶习惯、车辆运行、环境感知、交通设施等多维数据,提升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水平、测试验证能力和汽车驾乘体验。5. 提升自驾出行服务水平: 融合高速公路运行、经济运行、产业链条等数据,开展面向出行用户的伴随式服务信息推送的模型分析,为出行用户提供更好服务;开展交通与旅游、交通与能源等的融合分析,推动公路交通融合发展。6. 提升港口航道数智服务水平: 加快电子航道图建设和应用,建设智能感知网络和数字孪生平台,打造数据、服务、算法为一体的数据大脑,实现港口、航道、船舶等要素和业务协同, 提升主要作业单证电子化率,推动国际贸易、航道信息、航运信息等商贸增值和定制化服务。1.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水平: 在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融合利用科技、环保、工商、税务、气象、消费、医疗、社保、农业农村、水电气等多维数据,加强主体识别,完善信贷业务管理和保险产品设计及承保理赔服务,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产品,助力实体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2.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推动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商业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融合分析金融市场、信贷资产、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发挥金融科技和数据要素的驱动作用,强化资金用途监控和业务合规性审查,支撑提升金融机构反欺诈、反洗钱能力,提高风险监测和智能化预警水平。3. 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数据安全可信共享体系: 推进资本市场基础数据标准和监管数据标准制定,强化统筹数据授权使用和管理。推动市场主体登记、财政资金奖补、资质、财税、司法、征信、社保、海关、环保、水电、不动产等各部委和地方涉企政务数据与资本市场的安全可信共享。4. 强化数据在资本市场的应用: 加快数据资源整合运用,完善数据标准及核查验证模型。丰富企业数字档案,引入优质企业服务,完善企业画像、评价模型,为企业投融资对接、规范培育、辅导上市等多业务场景提供支持,提升企业投融资对接的精准性,稳步提升行业机构数字化水平,加强穿透式监管。1. 鼓励科技数据汇聚共享: 鼓励科学数据汇聚共享,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库,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项目等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有效汇聚、高效治理与互联互通,打造跨领域流通的科学数据协同服务网络,发展综合型、智能化、交互式等新型科学数据发现模式,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依托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平台强化拓展科学数据资源的场景应用。2. 支持科技大模型开发: 以科学数据支持大模型开发,面向基础科学、科学研究和产业升级,深入挖掘各类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和其他数据资源,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降低文献试错成本和物理实验成本,缩短科技产品研发周期,提升科研数字化水平。3. 科学数据助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对科学数据融合应用、深入挖掘,提供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与知识服务,助力探索未知领域,驱动科学创新发现。聚焦生物育种、新材料创制、药物研发等领域,以数智融合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4. 科学数据加速探索科研新范式: 探索科研新范式,充分依托各类数据库与知识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创造新知识,发明新方法,推动科学研究方法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加速科学研究范式变革与新质生产力发展。1.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发展:推动文物、古籍、美术、戏曲剧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艺等数据资源依法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支持文化创意、旅游、展览等领域的经营主体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培育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产品和品牌。2.加强文物数字化保护能力: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藏一级文物等为重点,推进相关文物信息高清数据采集和展示利用。促进文物病害数据、保护修复数据、安全监管数据、文物流通数据融合共享,支持实现文物保护修复、监测预警、精准管理、应急处置、阐释传播等功能。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整合汇聚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等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数据库。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依托市场化机制开发文化大模型。4.提升智慧旅游服务水平:支持旅游经营主体共享气象、交通等数据,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构建客群画像、城市画像等,优化旅游配套服务、一站式出行服务。鼓励基于数据的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场所共享公安、交通、气象、证照等数据,支撑“免证”购票、集聚人群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1.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推进电子病历共享,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有序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完善个人健康数据档案,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2.提高药品和医疗产品创新研发:通过融合临床医疗、基因科学、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多元数据,借助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分析与跨界融合等手段,提升新药、医疗设备、诊疗服务和保健服务的创新研发效率和效果。3.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支撑名老中医传承创新,驱动中医药服务流程再造,提升中医药诊疗设备智能化应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4.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便捷医药服务理赔结算,推动医保便民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医保数据在智慧医保、数据治理、数据安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以及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赋能作用。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1.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需求,充分发挥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要素在提升实时监测与精准监管能力中的融合应用价值,实现对私挖盗采、明停暗开等行为的精准监管和城市火灾的智能监测。体现数据要素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评估模型构建和新险种开发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数据要素价值化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的精准化和科学化。2.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价值,整合利用铁塔、电力、气象等公共数据,全面赋能自然灾害灾情监测、预警、研判、评估等全过程管理,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分析、仿真与建模水平。针对地震风险的监测评估,强化地震活动、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等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提升地震预测预警水平。3.提升应急协调共享能力:针对跨区域一体化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应急管理事件、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数据要素跨区域共享使用,发挥数据要素对应急管理监管执法、现场处置和协同联动的赋能作用。1.开发气象数据决策新模式:强化气象数据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数据融合应用,打造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等智能决策模式。深化气象数据与城市规划、重大工程等建设数据融合应用,降低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推动气象数据在风能、太阳能等企业选址布局、设备运维、能源调度等深度应用,实现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2.开展气象数据产品新服务:聚焦农业、物流、水力、电力、能源等领域气候风险防范需求,汇聚多源气候数据与行业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机器学习等方法开发“天气指数-灾害损失”评估模型。基于“天气指数-灾害损失”评估模型按需开发各种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及天气衍生品,推动其落地应用于保险、期货等金融行业。深化气象数据分析,挖掘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头,识别和评估潜在气候风险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开发相应的气候投融资产品,实现气候投融资数智服务。1.提升城市管理协同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数据共享与融通应用实效,推动城市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在公共卫生、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层治理、体育赛事等领域场景投入应用,基于数据融通、业务协同等实现具体领域或城市综合管理的态势实时感知、风险智能研判、及时协同处置,优化城市管理方式。2.提高城市发展决策科学性:综合利用城市时空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管控、工程建设项目、物联网感知等数据,开展综合分析与研判,助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策略精细化、智能化,为城市发展关键事项决策提供基于数据的科学支撑。3.提高公共服务普惠性:体现数据要素在深入推动就业、社保、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等公共服务实现便捷化、普惠化和智能化过程中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体现基于数据要素的公共服务新应用、新产品、新模式,及其创造出的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4.强化区域协同治理:围绕企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互转等服务事项开展跨城通办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发挥数据要素的融合赋能作用,以数据流畅通跨城治理藩篱,体现跨城治理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应用及新商业模式,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1.优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面向气象和水文耦合预报、受灾分析、河湖岸线监测、突发水事件应急处置、重污染天气应对、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等领域现实需求,通过对生态环境及气象、水利、交通、电力等相关领域数据资源的融合创新应用,支撑生态环境精准化治理服务。2.促进用能效率提升:强化工业生产过程中订单、排产、用电等制造、能源数据的融合创新应用,打造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创新场景,支撑生产用能效率提升。3.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对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数据资源的融合创新应用,提升产废、运输、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效率,促进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4.促进生产减排降碳:通过对行业或产品碳排放数据监测、统计、核算,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服务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减排降碳,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
附件2
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推荐审核方案一、总决赛项目推荐范围
大赛秉持开门办赛原则,为充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总决赛参赛项目包括两方面来源:1. 地方分赛通过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择优报送项目晋级总决赛,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每个赛道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2. 有关主体举办的数据类赛事推荐优秀项目,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每个赛事推荐优秀项目不超过2个。总决赛按照《“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的行动方向,重点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12个行业领域,初步设置12个赛道,将结合分赛情况合理调整赛道。所有总决赛参赛项目应属于且仅属于一个赛道。5月31日前,拟承办地方分赛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办赛申请及地方分赛方案等材料。9月30日前,承办地方分赛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地方分赛举办情况相关材料,包括省内推荐规则、遴选过程、评审专家名单、宣传和成果转化情况等,同步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赛事主题应契合“数据要素×”大赛要求或包含数据要素相关主题,推荐参赛方案应聚焦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有助于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行业性赛事的主题应契合总决赛12个赛道中的一个或多个。1. 国家部委、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级(地区、盟、自治州、市(地级))政府部门主办或指导的相关赛事。3. 央国企或行业龙头企业主办或承办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行业性赛事。4. 为保证赛事公益性,拟推荐至全国总决赛赛事组织方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5月31日前,拟推荐优秀项目至全国总决赛的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推荐申请及赛事方案等材料,组委会秘书处将对赛事推荐资格进行统一审核。8月31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赛事组织单位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赛事举办情况的材料,包括赛事组织基本情况、赛事主题和赛道设置、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规则、评奖遴选过程、参赛团队获奖情况、宣传和成果转化情况等,同步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符合要求的纳入全国总决赛。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进入总决赛,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不允许通过多个推荐渠道重复取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对地方分赛晋级项目和各渠道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核。1. 检查参赛团队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是否形式完整。2. 通过团队成员身份信息、项目信息核验参赛团队是否存在跨渠道重复推荐、人员跨团队重复参赛的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将与推荐单位核实情况,核实后取消该参赛团队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并进行公示。因团队重复参赛取消资格等原因,需要递补或调整参赛队伍名单和材料的,应在接到秘书处通知后一周内补齐。逾期未完成材料提交或补充的,将视为弃权。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将于总决赛前统一公布,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大赛组委会。